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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华在省社会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讲话
发布时间:2008-3-19 字体大小: 关闭】【打印

在省社会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讲话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王泽华

各位代表:
    安徽省社会学学会经过充分酝酿,今天在这里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工作,讨论和决定学会的重大事项及发展方向,依法按章选举产生学会新一届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意义重大.对此,我受省民政厅领导委托,并代表民间组织管理局向大会及当选的学会负责人、各位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
    多年来,省社会学学会为安徽省会学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其实际运作和发展侧面看,学会的性质和特点鲜明,是由省内社科界的专家(含管理者)、学者和有志于社科研究的多层面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科类学术性团体.其特点:一是具有学术性,表现在组织上,是由较高学术水平和研究为中心,在社会学的研究上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二是具有群众性,即大家办会,民主协商,自我管理,是一种业余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松散性的却团组织.三是具有政治性,学会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总任务、总目标服务的,是党的社科事业的一部分,是党团结联系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因此,省社会学学会的功能和作用其他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尤其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和谐社会中,学会的功能作用将更加突现.鉴此,我从学会的登记管理机关视角提几点建议:
    第一,要牢固树立章程意识.章程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指定的,是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因此它是学会的行动指南,是团结会员的一面旗帜,是规范学会行为的依据.因此学会要坚持循章办事民主办会,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健全全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达到自律、自治、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第二,要树立立法人意识.学会是依法登记的社团法人,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希望学会在省社科联的指导支持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发维护自身权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学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要树立服务意识.学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协调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努力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真正把学会办成我省社会学发展信息交流中心和学术研究中心、培育人才中心,发挥构建和谐安徽的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第四,要树立法律、法规意识.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是我国当前社团管理的核心.希望学会开展重大活动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章程制定及修改要经核准,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等变更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每年要按时参加年检.省民政厅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将全力为学会的发展提供法规、政策服务,支持学会依法按章开展活动.同时建议省社会学学会把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的管理和发展列入学会学术研究的一项内容,确定研究课题,开展课题研究和交流传播,为安徽民间组织向更高层次发展贡献聪明才智,提供理论支持,我们权利予以支持.最后希望省社会学会多出精品、力作,为安徽奋力崛起,构建和谐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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