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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协会运行机制分析
发布时间:2010-8-18 字体大小: 关闭】【打印
 

农村老年协会运行机制分析

黄佳豪

 

摘 要: 老年协会在满足老年人的社会或情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非物质福利的强烈需求、村庄共同体的存续、第三种力量及农村精英的呼吁与领导等因素是老人协会得以建立与良性运行的条件与机制。而处于“原子化状态”、经济资源缺乏的村庄,老人们相对缺乏集体行动能力,很难自发建立老年协会。必须通过外部激励因素的输入,充分利用现有的村庄内部资源,培养老人们的自组织能力和合作能力,从而形成老人协会的内源发展,最终实现老人非物质福利的部分自我供给。

关键词:老年协会;非物质福利;供给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新农合的推行与新农保的试点都将为农村老人的物质生活带来改善的契机;而且,农村老人习惯于节俭生活,对物质生活标准并没太高要求。因此,农村老人物质福利问题逐步将不会成为困扰农村老年人生活的难题。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Maslow)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会或情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2003145)。我们可以看到,这其中社会或情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属于精神层面的需要,也就是我们要研究的非物质福利需求。

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在一系列实践中探寻着农村非社会福利的供给模式。林毅夫在1999年正式提出了“新农村运动”的概念。此后的2001年,温铁军开始把一般的农村调研发展为组织青年知识分子和大学生志愿者下乡,直接操作农村基层的调研、培训和试验,在这个过程中既结合了上世纪80年代从事农村改革试验区的经验,也融入了一些学者的提法,把晏阳初、梁漱溟等前辈上世纪20年代创立、在国际上已经颇有影响的“Rural Reconstruction”(意译为“新乡村建设” )作为乡村支农活动的名称。新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知识分子深入农村进行乡村文化建设和农民自组织建设。于是,一些农村老人协会在知识分子的帮助下建立了起来,如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的何慧丽在河南兰考阎楼乡成立的大李西村老人协会、以贺雪峰为首的华中学者先后在洪湖渔场、官桥村、新贺村、贺集村四个村进行老人协会建设的实践。这几个老人协会在非福利供给上的成功实践影响较大。

笔者也认为,当前提升农村老人非物质福利的一个相对有效便捷的途径莫过于将农村老人组织起来,在“无主体熟人社会”[1]中建立自主治理的草根NGO——老人协会。笔者选择了安徽G县的M庄作为研究个案,进行深入探讨。M庄在199015号正式成立了老人协会。老人协会至今已达18年,经历了五届选举(三年一届),会员382人,占老年人口的83.4%。多年来,协会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来开展工作,在政治上引导老人,在权益上维护老年人,在生活上关心老年人,在精神上慰籍老年人,在舆论上代表老年人,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并被安徽省老龄委授予了“老年工作示范点”的光荣称号。

二、老年协会运行机制

M庄老年协会搞得轰轰烈烈,成为老人社会福利的重要来源。这时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建立老人协会、老年组织是否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需要什么的条件才能建立协会并能良性运行?在解释NGO出现和发展的问题上,主要的研究路径有两类:一是需求路径,即认为NGO的出现和发展关键在于社会有特定的需求;一是条件路径,即认为NGO的出现和发展关键在于有特定的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笔者就沿着这两种路径,从需求和条件两方面对M庄老人协会的建立与发展的要件进行分析。

(一)非物质福利需求的牵引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近年来中国的国家社会之间关系的调整,使得国家之外社会空间得到较大程度的扩展,出现了新的社会利益关系的重组。市场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出现了不足。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是不可能也不愿意从事非营利的公共事业的,需要政府的干预。但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总是受到多方因素的制约的,因此出现了政府失灵,出现了治理空间的空位,造成社会福利需要和供给之间关系失衡。

M庄的老人协会成立十八年了,其目的是给村里所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一个活动场所,丰富文化娱乐生活,形成一个老年人自己的组织,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YXC老人担任会长有十年了。他说,本来老人聚在一起就是想一块玩玩,能开开心心过日子。只是没有想到这个村庄太需要有一个老人组织来解决众多问题了,如协调好全村卫生;解决赡养纠纷;邻居房基纠纷;帮助孤寡老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弱势的村委会恰恰不能妥善有效解决。其实,村庄的卫生、慈善等都属于公共福利提供的范围。正是在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而又存在着福利需求的情况下,M庄老人协会应运而生。老人协会承担了公共服务的责任,并且以伦理道德的形式将其与公共产品的供给相结合,用以约束成员的行为活动。象老人协会的很多活动都是号召人们要有尊老的传统美德,并把这种对传统美德的遵从融入到了组织成员的活动中去。也就是说,这种自愿组织的意义并不完全在于公共产品本身,而在于服从共同考虑的成员所创造的独特的社会资本,从而以分散化和多元化的方式形成了对公共产品供应大有作为的公民规范和职业伦理(曾荣湘,200399-101)。这种规范和伦理约束了成员的行为,解决了集体行动的困境。

(二)村庄共同体的凝聚

M庄隶属于城关镇,坐落于县城东郊、城乡结合部,固灵、固五、宿蚌公路,从中交叉穿过,交通十分便利。由于M庄优越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以及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土地价值也水涨船高。房租、地租、摊位费就成为了M庄村集体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同时,村集体还有200亩果园、停车场、鱼塘、水果加工厂等实体。这样,村里每年大概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笔钱主要用于村庄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村民的福利。1995年的时候,村里实现了大部分道路的硬化,沿街两旁都装上了路灯。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都是村里请来专门的施工队,村民自己无须集资也不用出工。逢年过节,村委会也会为村上的老人和老党员送上节日的礼品。这种公共设施的资源享用以及村庄福利的对象只是村庄有正式“村籍”的人,邻村的人以及村中的暂住人口是绝不能享受到这些好处的。在移民与本村村民之间,有着经济社会权利和福利保护的巨大反差。

村民共同的财产和收益往往会催生村落共同体的形成。同时,村庄不断地作为一个整体与外界进行着交涉。随着村庄越来越多的加入外部的市场进程,外部市场主体出于节约与单个农户交易成本的需要,需要将村庄作为一个整体的交易对象。M庄是蔬菜专业村,刚开始是村民自己拿到市场上进行零卖,但并不能买个好价钱,而且经常出现积压。后来为了帮助村民销售蔬菜,村委会出面联系酒店、并把蔬菜统一销售到外县;M庄还需要提高自己基础设施的水平,如修路、建集市、建敬老院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村庄作为一个集体行动单位出面组织。村庄在与外部世界发生频繁交往,从内向的聚居单位向外向的集体行动组织转变的过程中,各种需要促成了村庄共同体。

(三)第三种力量的支持

在乡村中,亲人、族人往往聚集而居,接触频繁,形成长期的人际互动,人们之间更容易形成相互信任关系。这种亲人、熟人关系就构成人们最重要的社会资本。中国儒家的核心思想“亲亲”,“亲亲”具有延伸(罗兴佐,2002)。农村中由于社会资源匮乏,对“亲亲”的延伸性体现得更加充分,人们利用最多的、能够利用的也就是这种亲缘、地缘关系。这种基于亲缘、地缘的村外资源就是所说的“第三种力量”。所谓的“第三种力量”就是“那些从村庄出去,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但仍然关心家乡发展,并想方设法为村庄争取资源的那部分人”(李熠煜,2004)。在村庄的人看来“第三种力量”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或关系资源,他们拥有着以各种名义为村庄争取到村外资源的能力。

19492007年以来,M庄陆续有70多人通过参军、升学离开村庄。他们或者在省城各行政单位上班,或者在省城大医院工作,或者在高等院校任教,或者开办公司,或者在县城有关部门工作,或者在乡镇担任领导职位。从工作和生活的空间来说,他们已经离开了村庄。但是这些村外精英仍与村庄人有着割不断的联系,仍是在乎自己在村内人中的形象与面子。老人协会在成立之初,给本村在外工作或经商的每一位村民都发了请帖,希望他们都能回来看一看, 同时参加村里老人协会的成立典礼,号召他们为老人协会捐款。M庄在外工作的 70多人中就有 42人亲自回来参加老人协会的成立庆典。在协会成立庆典的时候收到了一万元左右的在外工作人士的捐款。“第三种力量”除了在成立大会时捐款,而且有时回乡时也会慷慨解囊。

(四)民间权威的领导

所谓民间权威,主要指在农村公共生活中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的人。也可以说是农村精英、能人等,按G县农民的话说就是“能得狠”(很有能力),在村庄内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人,他们是当今中国农村中的精英,是农村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核心人物,可以说是网络的结点。

M庄中存在上述四种民间精英,其中经济精英最多。据村民估计,至少有14户存款超过100万,有在大街上开各种商店的、干技术的、有在社区里开幼儿园的等。经济精英通常是因为挣钱“厉害”而被推崇,但由于年轻并忙于个人经济,所以很难从事老人协会的建设。创办老人协会的重任就落在文化精英和政治精英的身上。M庄老人协会的创办者YXC在人民公社时期,担任大队会计,之后担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从村支部书记的职位退下来之后,又担任村治保主任至今。在1990年时,他刚好担任村主任。前文已经提到在上个世纪80年代,M庄就已有了老人协会的雏形,虽说有组织起来的需求,但是仍是一盘散沙。

1989年全国老龄委号召在农村大力推广老人协会,G县下达了乡村建立老人协会的精神,并且建立了“老年协会章程”、“老年协会职责”和“老年协会例会制度”。YXC首先在村里找了几个民间精英,都是在村里资历老、辈分高的老人。先与他们进行协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然后再进行分工。分工是组织进行运转并实现其目标的基本条件,组织内部结构只不过是分工的表达形式。这不仅表明的是“把实现组织的目标所必需的日常工作,作为正式职责分配到每个工作单位”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形成组织权威结构的问题。他们分别根据县里的“老年协会章程”、“老年协会职责”和“老年协会例会制度”设计更为具体、详实的规章制度,并安排出整个一年的活动计划。同时,几个老人利用自己在村庄里的威信积极动员各个老人,宣传协会的意义。

在动员的过程中,YXC及时把计划与准备工作上报城关镇以及民政局,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民政局不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和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条例让M庄顺利登记,而且许诺每年赞助1000元作为组织资金。

就这样经过几个权威人物的精心策划与积极运作,老人协会得以成功建立。YXC成为老人协会的第一任会长,其他几个老人也成为了常任理事会的成员。不管是协会的建立,还是协会以后的良性运行都与这些权威紧密相关。正是这些农村权威、能人的个人能力弥补了新建组织的制度化行动能力的不足,使得组织不至于刚刚建立就在社区原有制度化权威的压力下趋于解体或低效率地运转(楚成亚、陈恒彬,2007)。

三、总结与反思

老人协会在满足老年人的社会或情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福利需求、村庄共同体、第三种力量及农村精英等因素是老人协会得以建立的条件。而处于“原子化状态”、经济资源缺乏的村庄,老人们缺乏集体行动能力,很难自发建立老人协会。那么,必须通过外部力量的介入,解决老人协会建立过程中村民集体行动的初试成本问题,支持老人弱势群体的组织建设。各级政府以及村委会有责任,也有条件帮助村庄组建老人协会,通过外部激励因素的输入,充分利用现有的村庄内部资源,培养老人们的自组织能力和合作能力,从而形成老人协会的内源发展,最终实现老人非物质福利的部分自我供给。当然,不管老人协会在提供非物质福利方面的功能建设是如何尽善尽美,也不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到何种高度,家庭依然在精神慰籍,在养老福利的供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提高农村老人的非物质福利,还应该出台相应的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政策。同时,还需积极探索其他的非物质福利供给途径,多管齐下,才能有效保障农村老人非物质福利供给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楚成亚、陈恒彬.新时期农村民间组织生长机制研究——基于张高村民间组织建设实验观察[J],东南学术,200722(1):31-35.

[2]罗兴佐.第三种力量[J],浙江学刊,200212(1):8-13.

[3]李熠煜.当代农村民间组织生长成因研究[J],人文杂志,200459(1):24-33.

[4]马斯洛著,成明编译.马斯洛人本哲学[M],北京:九州出版社, 2003.145.

[5]曾荣湘.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M],上海:三联书店, 2003.99-101.



 作者简介:黄佳豪,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讲师。

[1]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认为,具备足够数量的行动者作为系统的组成部分,乃是社会系统内部整合及社会系统和文化模式之间整合的必要条件之一。否则,便有可能无法维持系统的均衡而呈现“病态”。乡村虽然还是聚居社区,邻里之间虽然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熟人,但种种迹象表明,目前乡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长年的异地化生活,已导致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运作不具“熟人社会”的特征,或者说已日渐呈现出帕森斯所谓的“病态”。吴重庆在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上发表的无主体熟人社会把这种“病态”的熟人社会称为“无主体熟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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